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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遗忘』  (第2/2页)
为有不得不离开的理由。    ……那,二十一天。    啊?nV孩愣了愣,没反应过来。    行为心理学显示,养成一个习惯至少需要二十一天。所以在我习惯没有你之前,滚回来。    她是回来了。可是却没有人等她回来。    nV孩好想问,如果她回来後,已经没有人需要她了呢?    --那是你的事,是你自己选择的。    她闭上眼,或许是她想太多吧,彷佛听到了回答。    或许这一次,是该真正离开了吧。    我想暂时离开一阵子。    我想暂时逃避一阵子。    不想再去想那些,会令人心痛、心烦的事。    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    但最远的地方,是在意的人不在身边呀……    离开说得容易,却仅是行为上的离开;心却仍留在原处,走不了。    「我……也想习惯遗忘。」    但,真的好难。    一个习惯需要二十一天。    离开後的第二十天,她回来了。    但nV孩忘了,对方并没有义务等待她。    二十一天效应,那又怎样?    淡忘了、不Ai了,都只是一个心态、一个想法,转眼间的事而已。    为一个懦弱的人停下脚步、放弃垂手可得的幸福,那也要对方有值得的价值。    连面对的勇气都不敢,又何来的天长地久?    「--活该被遗忘的,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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