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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重逢 (第1/1页)
港岛深秋,大雾,夜晚十点。 今夜我的左眼一直在跳,交班的Sam讲我要走运。 我不信这些,但不想驳他好意,默认地站在吧台旁。 我在会所兼职侍应生已有好久,同事知晓我性格沉默寡言,Sam与我亲近,更不例外。 他笑嘻嘻的凑到我面前,对我讲今天要来一位大人物,用词天花乱坠。 这样隆重的反应平时很难见到,往日来往的客人也多背景显赫,从未得他另眼相待,我有些好奇。 细碎灯光昏黄流淌,乐队演奏的音乐绵柔伤感。 Sam似被打动,有些神伤,不再试图撬动我的情绪,转而撑头望向台上。 一时无言。 得益于会所老板身家丰厚,位于寸土寸金的中环,仍面积宽敞。 照理说,大门距离吧台很远,响动我很难注意的到。 可是忽然间,我听到一声钝响,沉闷地如同扣阖在我心上。 Sam不经意地瞥了一眼,而后变得好兴奋,即刻抓住我的肩膀,强制带我转身。 我看到清秀的侍应生站在门口,殷勤同客人讲话,客人是位青年,长相俊俏,但与Sam口中的形象相差甚远,看来Sam也有看走眼的时刻。 随后青年的手腕被握住,有人跟了上来,我先是注意到他手指的婚戒,接着是截衣袖,再往后是半个身体,我往前倾,想要看的更清楚一些。 光影交错之间,我终于看清他的面庞。 原来电影里的拍摄手法不是虚构。 故人重逢的瞬间,真的可以脑海中茫茫然,只剩一片空白, 我定在原地,一动不动,越过人群直直地向他望去,像是过了一万年,甚至是更久。 命运真的好,可以叫相爱的伴侣分离,又叫他们七年后相遇,我想它一定以此为乐。 可惜彩云易散琉璃碎,人心最难测。 我想我的面色一定不太好看,不然Sam为何会拿一副怪异的表情看着我。 思绪飘离之间,我好像听到他在问我怎么回事,我很想同他解释,最后也只是轻轻摇头。 Sam同我介绍:“我同你说的是这一位,何家的公子何景云,前两天才回港,你大概没有听说过。” 我心中却在跟着默念,何景云,何景云。 这个名字我怎么会不知道呢?说来其实很难信,我们也曾有一段刻骨铭心的过往。 可是话还没有说出口,已经梗在喉间,带着我的心也开始钝痛。 何景云来得风尘仆仆,着衬衫西裤,黑色大衣,眉眼几分冷倦,大概从生意场径直赶赴。 不过佳人在怀,心情尚且不错,面带微笑,在侍应生的带领下向二楼的包厢走去。 我的眼睛一眨不眨,直到他的背影在扶梯拐角处消失不见才堪堪回神。 我总是看到他的背影,在深巷,在教堂,在玉兰花树下,在机场大厅。 但这次不同,我的心中翻涌着喜悦,就算是砒霜里夹杂的糖,也不在乎。 sam是港岛唯一知晓我往事的人,但也只是寥寥片语,在故事中何景云被隐去名姓,化作a君,封于记忆中,不见天日。 久别重逢大概是最有看点的桥段,更不用说还掺杂了一方蓄谋已久的过往。 如果我愿意讲的话,相信Sam很乐意当一位恰到好处的听众。 可是我盯着吧台上透明的玻璃杯,思来想去,想说些什么,却不知从何说起。 我与何景云的人生是一团理不完的乱账,相遇时敌对,相处时坎坷,就算最后的告别也是支离破碎,血泪交融。 青年时期何景云来到我的故乡,是他父母布置给他的一项功课,教他学会体谅善良。 那时他已彬彬有礼,做事妥帖,只偶尔露出几丝锐利的锋芒。 我厌恶他装相,拒绝他的施舍,处处与他作对。 港岛人大多信奉宗教,他也不例外,总是跨越半个市区去做弥撒,我为此不屑一顾。 若是世上真的存在天主,怎么会叫我这些年来过得这样苦。 直到我被打倒在地,像几年来的每个日日夜夜,不同寻常的是,那天何景云恰好路过。 那是一条阴暗的小巷,散发着腐臭的味道,让人心生厌恶,不敢靠近。 何景云可能听到了微弱的痛呼,又或许是天主指引他,让他解救一个等待救赎的人。 所以他来了,居高临下的站在我面前,将一个药水绷带扔在了我怀里。 我看清后几乎要嗤笑出声,开口却是哽咽。 我想他一定没有受过什么苦,一个皮下出血,牙齿断裂的人是不需要药水绷带的。 他只需要安静的忍过去,不痛哭出声,就不会疼痛。 这是他家暴的父亲教会他的道理。 我蜷缩着躺在污水里,最原始的姿态,像呆在母亲的zigong里。 只可惜我的母亲也不爱我,她的身体隔绝我,让我几乎溺毙。 我气若游丝地喘息着,每呼吸一次,腥臭的污水就会漫入口鼻中,让我窒息。 按道理来讲,我应该老老实实地平躺在原地,等待着救援,但是我很想看一看何景云如今是怎样的神情。 他总是理所当然的高高在上。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什么事情都不进入到眼里,什么看法都放不到心上。 我与他在学校剑拔弩张,就算偶然擦肩而过也要姿态潇洒,现在丧家之犬般的躺在他的脚下。 他曾经遇见过我这样的人吗? 我忍着剧痛,用尽全力也只是将头偏过去几分,我的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打了几拳,高高地肿起,只能勉强睁开一条缝来。 终于,我看到何景云走向巷口的背影,逆着光朦胧的剪影。 救护车的声音响动着,离我距离越来越近,声音也越来越大,他突然停住了脚步。 轰鸣中,我忽然将一切都听得很清晰。 何景云说:“周俨,人要自己救自己。” 时至今日,我很难形容当时的感觉,像是天光破晓,拨云见日,又像是地狱里伸出的一只手,万劫不复。 那句话大概违背他的信仰,于是他更频繁的去往教堂。 我骑着自行车远远地跟在了他的身后,想要看看令他深信不疑的地方。 日光自五彩玻璃窗宣泄而下,他双手交握,眉眼低垂,默然祷告,是触目惊心的虔诚。 我躲在暗处窥伺着他,心中忽然生出来毁天灭地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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