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碎_要是放在古代,我高低要给他立个糟糠之妻的牌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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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放在古代,我高低要给他立个糟糠之妻的牌坊 (第1/1页)

    第八章

    李维一之前可没这样过。

    我和他,就像一场长途跋涉的马拉松比赛,有人在前面领跑,有人在后面死命追。李维一是那个从枪响后一直不知疲倦领跑的,我是那个只有一千五的运动量还被拉过去凑数的。

    当李维一看到我无比痛苦地背有机反应式的时候,他总是会对我说,严慈,不行的话你还是去修个计算机的双学位吧。

    没说完的那句话是,“以后好歹有饭吃。”

    我说过,学业上我算是个聪明人,然而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世界上的天才千千万,而我连天才的门槛都摸不到,看着周围的同学们在实验课上快速上手而我还在费力地安装烧瓶插回流装置的时候,我就在感叹或许是真的每一行都需要一个最起码的入门级天赋。而我远远不够。

    在大学的某个考试周的傍晚,我人生第一次出现了木僵的状况。我不知道具体要怎么解释这种状态,仿佛整个人被千丝万缕的钢钉固定住了,一动也动不了,连时间都绕着弯,从我身边走过,却独留我一个人在原地。我的医生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必须要知道我的病因在哪里,他才好对症下药,但是我在木僵那段时间把整个人生回忆了一遍,发现或许我从出生开始就是个极大的错误。我不能像科幻片那样钻回mama的体内,杀死自己,所以我的痛苦只能和我一起长大,一起延续下去。

    mama,mama。

    我躺在病床上,看李维一以家属的身份匆匆赶到病房。可我别过脸,一点也不想让他看到我现在的样子。

    事后和李维一一起赶到的路威和我说,当时我整个人都像是死了,只盯着天花板的某处看,嘴里不断地喊着mama,你说mama你让我去死吧,mama我好想变成你的肋骨,躲在你的身体里再也不出来。我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问李维一我还说了什么,李维一如同一个高精度的录音笔,丝毫不带感情地说:“你说你要杀了我。”

    “中邪了吧。”我又笑起来,企图用一点不那么唯物的方式概括我的发病期。

    想来路威后来在我家里破口大骂也情有可原。我都那样了,李维一还是没有放弃我。要是放在古代,我高低要给他立个糟糠之妻的牌坊。

    我吓唬李维一,我说以后我的发病期甚至可能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整个人沤在那里,臭气熏天,你会把我直接堆肥埋在花园里。李维一最爱干净了,指甲剪得整整齐齐,每次吃饭的时候会洗三遍手。可我不是,我随时会在某个不那么正常的时刻做出出格的举动。虽然我事后可以说我也不想的,但谁会信。

    “那只是生物质。严慈,我是医生,需要我告诉你吗,你作为胚胎存在的时候甚至会吃自己的屎当作养分。就算是发病时,你也没那么特别。”

    我知道李维一是在宽慰我,但是那一刻我觉得他比我更需要被电击。电死他算了,世界上完全可以少个张嘴就得罪病人的医生。

    李维一可以宽慰我,可以鞭策我,但是从来都是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在他人生的规划里,每一分钟都不该出现我的名字。

    可十七岁的李维一对着十五岁的严慈,是把他划进了自己的地盘的,这当然不是出于爱情,甚至不是出于爱,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为这小小的发现而欢喜着。一颗心凭空长了翅膀,飘飘荡荡,像是四月天里高高起飞的风筝,快乐极了。

    我做着遗传的测试题,连烦人的遗传定律也变得可爱起来。

    “傻笑什么呢。”

    锌笛笑着从教室里走出来,问在路灯下抱着本书的我。

    我已经可以熟练使用拐杖爬楼梯了,每天下晚自习的时候依然在靠近高一二班的阳台上花额外的十五分钟等李维一下课。

    “没什么。”我把习题集收起来,也笑着同锌笛打招呼。“李维一还在忙?”

    “忙死了。”她侧过身子,指了指北行第二排的李维一和路威,两个颗脑袋凑在一起,不知道又在讨论哪个公式的推导步骤。

    这一刻我终于对李维一有了一点小小的改观,原来他也不是讨人厌的独狼,只顾着自己在前面跑,干脆不理落后的其他人。当时我只是没有被划到他的领地中而已。十七岁的李维一把自己的交际圈画成了一个又一个同心圆,陌生人是一圈,同学是一圈,朋友是一圈,在他的朋友的圈子里,路威在里面,锌笛在里面,我也在里面。如果我能和锌笛路威他们一样有健全的心理的话,也许我可以和李维一成为三十年过去偶尔想起都会调侃一句的老友。很可惜,我并不是。

    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已经醉酒,疯子却会真的承认自己是疯子。

    我可以痛快地承认自己是个情绪化的精神不稳定的疯子,在所有的关系中都是一个不定时炸弹。李维一把我划进了他的朋友圈中,那么我也该为他做点什么。

    锌笛把我拉到一边去,小声地问我:“李维一他......没有女朋友吧?”

    我看着锌笛的脸,眉毛高高挑起来,揶揄她:“要不要我帮你问问?”

    “应该不会有吧,但是又在放学路上听人说,他之前在早cao的时候背了一个女生。”她声音很温柔,带着点不确定,像是天气预报里预测的如丝小雨,因为雨水太细密了,倒是不好拿捏到底该撑伞还是不撑。

    锌笛家住在市区里,晚上回家的话需要走半个钟头,一般家长到了高三这样的关键时刻,总是会把孩子丢在学校宿舍里,盼望着自己家的孩子可以争分夺秒努力,在别人松懈的一个瞬间比自己的竞争对手多背一句诗,或者多背一个单词。但我也只是听同学说,锌笛家里非常有钱,mama在教育局工作,每天晚上放学回家后,总是会请另外的家庭教师,花大价钱另外给她补一个钟头的课。

    她不住校,自然不清楚早cao时锌笛背的是我这个倒霉蛋。我看着她眼下轻微的黑眼圈,真假掺半,说:“应该没有吧。他看着又不像会喜欢人的样。”

    虽然在这所高中里,也时常会出现高中同学最后修成正果结婚的佳话——甚至连有些老师都是在高中认识的另一半一路爱情长跑成家立业,又回到高中母校教书育人。但是李维一,我说不准。他看起来什么都不爱,可若是有人合他心意了,大概也一直不会换人。他的爱情观,千言万语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怕麻烦。

    如果能将就着,也未尝不可。

    只可惜算他倒霉,上辈子遇到了我。

    我两辈子所有的白日梦加起来写成一本故事集,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会帮助情敌传话。但我等着李维一下课的时候,跟在路威与李维一的身后,一瘸一拐,等到路威挥手告别时,我气还没喘匀,就问李维一。

    “李维一,你没喜欢的人吧?”

    “真摔到脑子了?闲着没事就把免疫学的真题做了。”他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上下打量着我到底哪根筋搭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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