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疴往事_十五章:我妈在场,我和老板拉拉扯扯(剧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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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章:我妈在场,我和老板拉拉扯扯(剧情) (第1/2页)

    何景云一大早就让李原将他载到酒店下面,自己上来敲开了我房间的门,毫不客气地打开我的衣柜,捡了他送我的那套西服让我穿戴好,他只比我高一些,所以尺码还算适合,只不过肩背处空落几分。

    我猜测今天大概要见一位大人物,而且是在非正式的场合,因为何景云并没有给我系领带,只是垂眼帮我把掖在脖颈处的衣领翻出来,又细细捋好,待到整理衣袖时,问怎么瘦了这么多,音量不高,更像是讲给他自己听的。

    他并没有同我透露此行的目的,但是按他无利不起早的个性来看,只怕是要利用我做些什么。

    李原已经撑了一柄黑伞在车厢外等待,见我下车便立刻上前遮挡风雪,他的正牌老板却没有这个待遇,我正考虑要不要提醒他时,却见何景云朝我走了过来,随后接过伞把亲自为我撑伞,动作十分自然。

    他侧头吩咐李原:“你不必进去了。”

    大概这里不像港岛那样乱,仇人也没那么多,所以何景云很放松。遥想霍应淮被绑之后,聘用的保镖便将林湾围得铁桶一般,出行身后也浩浩荡荡地跟着一列黑衣壮汉,我也有幸享受了这样的待遇。

    他们的聘价应该不菲,因为无论春夏秋冬,都着黑西装,带墨镜,耳边也别着通讯耳麦,大有国际刑警的风范,这让我第一次体验到霍应淮出手阔绰的好处。倘若他们都穿着黑色背心,手臂纹有纹身,那么随我出街一定会被当做碟片里的古惑仔,而我应该就是堂口老大之类的角色,想一想都很滑稽。

    我望向面前的别墅,说是别墅,其实更像是一处小庄园,白色栅栏外有一排修剪的齐齐整整的常青树,径直望去一眼就可以注意到庭院里的大理石喷泉。

    镂空雕花大门前站了几位佣人,为首的那位注意到我和何景云的身影,很快走了上来,双手折在腹前,恭敬地说:“先生已经等了很久了,何先生”说完后不着痕迹地在我的面庞上晃了一遭,补道“何太太。”

    我听后很诧异,眉头也重重地皱起,好像一口咬到我最讨厌的马铃薯块一样,正要开口澄清,何景云却神色如常地说“好。”像是没听到一样。

    说罢,便跟着引路的佣人向庭院内走去,我心不在焉的跟上了他的脚步,不经意间瞟到了伞柄的暗纹才恍然大悟,猜想应该是何景云为我撑伞才招致了这出误会,心中苦笑。

    可是过了片刻就笑不出来,只觉得隐隐反胃,明明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人,却因为何景云的性向要被忽略性别,视为附庸,被冠以何太太的称谓,不知道往日里吴觉清时常听到这样的称呼,作何感想。

    但我想他大抵也不会开心,虽然与他只短短打了一个照面,但感觉他应该不是甘于活在他人阴影之下。

    只可惜我不是他,没有当面反抗的权利,还要看老板眼色忍气吞声,我很困惑何景云为什么不纠正这个称呼,难道他将之视为情调吗?

    何景云周身似乎总有一种磁场,无论是什么人在他的身边都要被剥去人格,抹去性情。

    佣人将我们带至客厅,随后站在旋转楼梯的一角对他说:“何先生请。”

    何景云礼貌点头,接着体贴的拍了拍我的手背,低声嘱咐道:“我很快回来。”好丈夫的模样浑然天成,我懒得应他,但注意到佣人眼里一闪而过的精光,还是逢场作戏地嗯了一声,他才安心地踏上了台阶。

    真不知道这里是怎样的狼窝虎xue,让他这样如临大敌,平日里假惺惺的笑容都挂不出。

    但是我左看右看都觉得这栋庄园的景致雅观,甚至隐隐约约透着庄重神圣的意味,大概是墙壁上的彩色玻璃窗让我回想到在教堂的记忆。

    我在穿过庭院的时候,注意到主宅旁有一处温室玻璃花房,可以看得出是精心打理过的,并且花房的主人应该很喜欢蓝色绣球花,因为我看到以此为基调的插花花束随处可见,面前的茶几上就摆放着一捧。

    佣人很快递上一杯咖啡和小巧精致的餐点盘,我抿了一口后,脸立刻苦作一团,连忙叉了一块甜点送入口中,压去舌尖的苦意。

    果然,过了这么久我还是很讨厌吃一切苦的食物,这一点就连Sam也很不解,他说我看起来实在不像一个爱吃甜食的人,我回他那我下次脸上贴一张便签,写上“甜品品鉴大师”这几个好了。

    便利店廉价的三合一咖啡是我最喜欢的,因为稍稍带了一些甜味,不至于难以忍受,比需要细细研磨的高档咖啡豆都要好很多。何景云的办公室就置放了一堆这样的包装袋,不过想来也主要是用作提神,否则我实在想不出为什么他可以每日都可以神采奕奕,丝毫没有困顿的时刻,让我想在他的咖啡里滴几滴墨水都找不到机会。

    日常工作喝咖啡吊精神就够痛苦了,没想到出差也要这样,我摩挲着杯把无精打采地想着。

    “不好意思,久等了。”柔和的女声自楼上传来,我别过头去望,看到二楼楼梯口站了一位夫人,猜想应该是女主人,礼貌起身去打招呼。

    她慢慢地往下踱,素白的绸缎裙摆泛着涟漪,像一碗盛开的花,我不便盯着她一直看,在阶梯下停顿了脚步,等着她的到来。

    步伐行至中段忽然没了声音,我有些奇怪,抬眼看到一双细细的高跟鞋立在楼梯中央,再向上移是那节裙摆,保养得体的双手,领边的金扣,最后我的视线停留在她嘴唇处,不敢再看她的脸,因为那里缀着一颗痣,是我的母亲所拥有的。

    单凭一颗痣就来判断未免也太没有根据,可不知为何,我史无前例地笃定她的身份,甚至胸膛一下变得火热,像是有岩浆要喷涌而出,泪水也将要自眼角渗出来。

    忽然我听到她说“何太太,下午好,西西生了病,所以来得晚了一些,请见谅。”

    刹那间,有一层冰覆在了我的心上,连带着手脚都麻木发冷,舌头也被冻住,僵直地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久,我才找到自己的声音,我说:“不碍事。”随即同手同脚地坐回到原处。

    恐怕何景云雇我来当他的太太,是他人生中唯一错误的决策。

    因为倾刻间,我的泪水已滚至颊边,只能佯装抓痒般地将它抹去,幸好我不是扮作戏台上的花旦,否则脸上的粉墨都会被打湿,留下一道长长的白痕。

    我读书时的成绩不错,数学哲学基本都得心应手,唯独有一门生物是怎么都学不明白,一听到各种实验推导头都要大了,只对基因谱系之类的还算感兴趣,常常坐在广场看玩闹的家庭,预判小孩未来的长相,不得不说血缘真的是最不讲理的事情,只消站在那里,就可以知晓他们之间的关系。

    我对张鸣玉的记忆只剩她迈出门后回头望的那一眼,模糊而又遥远,却在二十多年后一照面,便可变得好清晰,如几分钟前影出的相一般。

    我的鼻子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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